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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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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饭(?)是在小区外面一家川菜馆里吃的,本来香港人是不太能吃辣的,可要想在重庆找到一家正宗的粤菜馆那比登天还难,川菜馆倒是多到烂大街。

    正所谓入乡随俗,在重庆住了两年我也慢慢习惯了这里的饮食习惯,从最开始吃饭吃到泪眼汪汪、吃一口菜就要喝一杯水发展到现在基本上能承受微辣的程度了。

    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李继和曹蔚生拉硬拽非要把我拖去吃鼎鼎大名的老麻抄手,我就要了一个清汤微麻,结果嘴唇像香肠一样肿了三天,挂在脸上一点知觉都没有,还被他们以此嘲笑了整整一年。

    出乎我预料的是阳朔居然一点点辣都不能吃,我不禁要怀疑他这几年在重庆都是怎么活过来的,一个人在家做饭吃那还好说,可公司聚餐你总逃不掉了吧,人家那么多人总不会迁就你这一个人。

    “不能吃辣为什么不早一点说?”我把倒好的第三杯水递给阳朔,还帮他拍了拍背顺顺气。

    我以为他应该像我一样已经习惯了重庆的菜色,桌上这几道菜当然也不能和地道的重庆人吃辣的程度相提并论,微辣了不起了。

    他还是止不住地咳嗽,一张脸咳得绯红,一边咳还一边往嘴里灌着白开水,眼泪也“唰唰唰”往下掉,伴随嘴里“嘶嘶嘶”的抽气声,看样子是挺难受的。

    结果动静太大,周围几桌喝高了的客人都纷纷对我们侧目,几个天真的孩子还笑得出了声,在他们看来好像不能吃辣是很稀奇的一件事一样。

    等到阳朔缓过这口气,才撑着桌子边缘泪眼婆娑地告诉我:“你说是微辣我就以为不会很辣,结果微辣居然都能辣成这样!太欺骗感情了!”

    嗓子都哑了,听起来让人心疼。

    看阳朔这样,我招手就要叫来老板买单走人:“那就别吃了,看你难受的样子真像遭了什么罪一样。”

    他又咳了两声,还急急忙忙扑过来按住我的手,嘴里不利索地说:“别别别,我不吃但是你可以吃啊,如果这道水煮鱼不放辣我就能陪你一起吃了。”

    看他认真的样子我又忍不住想笑:“的确只是微辣,不过要是一点点辣椒都不放我估计厨房里的大师傅要提着菜刀出来砍人了,这不是对人家专业的侮辱嘛,川菜不放辣?”

    他坐了回去,换了张纸巾继续擦着源源不断涌出来的眼泪,还吸了吸鼻子,哑着嗓子说:“还是粤菜好吃。”

    看阳朔这可怜兮兮的样子我突然就起了调笑的心思,于是佯装出一副惋惜的样子,一边夹菜吃一边对他说:“重庆可是吃货的天堂,照你这样那得多吃亏啊,你不是从不吃亏的人嘛?”

    “这亏我宁愿多吃一点,顿顿吃都没问题,管饱。”

    “哈哈哈哈哈!”太乐了,我笑得肚子里的大肠小肠十二指肠都开始群魔乱舞了。

    这顿饭最终以阳朔喝水喝到打饱嗝了结束,他不能吃我也没什么胃口,付了账就准备去他租住的公寓搬东西。

    路上遇到卖鸡蛋仔的大叔,这东西以前唐吟特别爱吃,一吃能吃好几份,他也总嚷着非要我买给他,闹起来和三岁孩子没什么区别,当时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加一个“非要我买”,直到我真正明白其中的含义却也已经追悔莫及了,他再也吃不到鸡蛋仔了,而我也没办法再为他掏钱包了。

    “你吃这个吗?”我停了下来问阳朔,“刚才尽喝水了。”

    他的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但很快便消散了,快得好像我刚才是眼花了一样,但我知道我的确是看见了。

    “买吧,你刚才也没怎么吃。”最终,他微笑着给了我这个答案。

    如果是唐吟,他会兴高采烈地用右手比出一个“2”回答我说:“买两份,但是我一个人吃没你的份。”

    我在心里提醒自己,唐吟是唐吟,阳朔是阳朔,不同的人给你不同的答案有什么好奇怪的。

    最终我还是只买了一份,我不太喜欢吃这种东西,只是想买。

    香港的鸡蛋仔要卖十块钱一份,重庆的鸡蛋仔只卖五块钱一份,要是唐吟知道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么便宜的鸡蛋仔一定会开心到手舞足蹈。

    以前我不理解,可我现在很清楚。

    阳朔租的房子离我那里并不远,242路公交车三站就到了,家里的情况也正如阳朔所说,他真没什么东西可搬,除了一些换洗的衣服他几乎真像他给自己的评价一样“孑然一身”。

    所有的家具是房东留下来的,墙上、柜子上的装饰品也都是房东留下来的。

    不同于阳朔,我很喜欢买各种各样的装饰品把家里布置得有自己的风格,就算是现在租住的房子里面大多数的东西也都是我自己重新置办的,人活一辈子总该有点性格。

    当然这也导致我每个月的薪水除了房租水电加吃饭填饱肚子就所剩无几了,我并没有存款的习惯,赚多少花多少。

    阳朔把最后几件衣服打包装好,提着几大袋朝我过来了:“好了,我们走吧。”

    “不用再留恋一下?”我背靠在窗台上,外面的风吹进来是温热的,“毕竟在这里住过,现在要搬走了总该会有点舍不得吧。”

    我太恋旧,曾被无数人嘲笑过。

    他无所谓地耸肩笑笑道:“没什么好留恋的,来的时候是这样,走的时候还是这样。”

    我没什么好说的了,关好窗户就过去帮他拎了几袋,出小区大门的时候阳朔直接把房子的钥匙放在了门卫大叔那里,我很好奇为什么他和一脸慈祥的门卫大叔居然连多余的几句寒暄都没有,放下钥匙就拉着我匆匆离开了。

    “你不太喜欢那里?”坐上242之后我问他。

    “啊?”他显然没明白我什么意思,歪着头看我。

    “没什么。”我自动停止了这个话题,知道了原因又能怎么样呢,他都已经和我搬到一起了,追究过去的事情本就毫无意义。

    “对了。”他撞撞我的肩膀,逼近了凑我耳边问我,“你能不能换个工作,老是黑白颠倒对身体也不好。”

    “我很喜欢这份工作,而且当初说好了我上夜班。”我不想让阳朔知道我不愿意放弃这份工作的真正原因,我不能像正常的白领一样去公司里上班,我只能在夜·阑珊那样的地方赚钱养活自己。

    “……”我这么坚决,他当然无言以对。

    我也不想把气氛搞得这么诡异,想到之前李继和曹蔚的提议,我用手指戳戳阳朔的大腿,征询着他的意见:“李继和他bf约我们一起吃个饭,你还没从北京回来的时候就和我说好了,你看看你什么时候有空。”

    他笑着也在我的大腿上戳了两下:“配合你们的时间吧,我朝九晚五都ok的。”

    “那行,我今晚上班时和他商量商量。”正巧,公交车也到站了。

    下了车朝家走,借着大包小包的遮挡,他好几次都故意用手来碰我的手,逗得我忍俊不禁:“几岁啊?”

    “二十六。”他还真没把调侃当成调侃。

    我加快了脚步,甩了他半个身位:“偷着乐。”

    “欺负我腿脚不方便是吧?”他很快就追了上来,贴着我的肩笑得奸诈,“还不是你给弄的。”

    “……”我闭嘴我闭嘴。

    “你说以后我们俩怎么安排床上运动的时间?”

    “……”我闭嘴我闭嘴。

    “你上夜班,我上白班,多不协调。”

    “……”我闭嘴我闭嘴。

    2013—03—12